我司签订原宝安区公路局下属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

发布时间:2012-11-22


我司签订原宝安区公路局下属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现场。宝政 摄
 

        昨日上午,宝安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签署《原宝安区公路局下属企事业单位委托代管协议书》;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宝安交通运输局、宝华路桥集团公司筹建办签订《原宝安区公路局下属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》。这标志着,宝安区政府正式将原宝安区公路局下属12家企事业单位委托给市交通运输委代管。副市长张文,市交通运输委主任黄敏,区委书记鲁毅,区委常委、常务副区长吕维,区委常委、区委区府办主任黄盛华出席签约仪式。
        宝安区委托市交委代管的这12家企事业单位为宝安的城市建设、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。由它们建设和管养的107国道、松白路、洲石路、石观路等公路,一直是宝安区交通的主动脉,城市发展的“生命线”。黄敏表示,委托代管理顺了原宝安区公路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业务管理问题,有利于这12家单位稳定健康发展,有利于实现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,有利于辖区道路管养、绿化、保洁工作的开展,有利于实现特区交通一体化。下一步,我们将从保障12家企事业单位及员工未来的生存和发展考虑,与宝安区委区政府一起积极稳妥做好委托代管各项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吕维代表区委区政府表示,希望市交委继续支持宝安的交通建设和发展,在整合这12家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,按照“存量保障、增量市场化”的原则,扶持新组建的宝华路桥集团做大做强。希望成立后的宝华路桥集团按照规范化、制度化、专业化、产业化的要求,抓住机遇,加快发展,打造成具有竞争力的交通企业品牌,为加快交通一体化发展、推进宝安“两区一中心”建设,作出积极的努力。(文章来源:11月21日宝安日报  记者:张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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